教育部日前審議成效,雖認定楊泮池未違反學術倫理,但指楊應負「重要作者兼學術行政主管督導不周責任」,首要來由是cancer cell (二○○六)論文在二○○八年有大量勘誤,當時楊就任台大醫學院院長又兼第二作者,未能警覺採取積極作為,有「應注重而未注意」的責任。
阮麗蓉說,一般都是由實務操作實行的研究生,或博士後研究員及助理掛名,楊若不是為了獲得學術文獻的引用排名,就應提出具體事證,證實本身進獻了什麼?對於楊在聲明中指對勘誤一事不清楚,是「愈講愈離譜」。
楊泮池聲明說,本身是在勘誤被期刊接管後,才接到通訊。那時他也發現勘誤的地方許多,詢問郭後得知,是因負責實驗操作的蘇振良(博士、第一作者)幹事不嚴謹,他和蘇的博士後指點教員洪明奇已嚴詞警告,但當時蘇已不在台灣,加上認為應給年青人改進機遇,是以沒有繼續清查。
台大論文造假案日前公布調查成績,教育部認定台大校長楊泮池督導不周。楊泮池昨打破連日緘默沉靜、首度發表聲明,對於該案造成台大和台灣學術界重大影響,默示「深感負疚」,但因文中也將矛頭指向論文第一作者,又激發爭議翻譯
但中研院基因體研究中間研究員阮麗蓉昨說,在癌症領域排名世界第一的期刊中論文掛名第二作者,楊怎麼可能不知情,認為楊將矛頭全指向蘇振良不公道,他仍須解釋為何多年來一路推薦蘇翻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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